顧客個人隱私政策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收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001:人身保險)。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書面同意。 六、與公共利益有關。 七、個人資料取自於一般可得之來源。(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代號001: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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